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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2018年4月24日,北京博宇众联汽车配件销售中心在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兴昌佳苑11号楼底商5单元501号提供洗车服务未安装循环水设施。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材料作为证据。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博宇众联汽车配件销售中心作出罚款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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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