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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 2018年3月,北京吉庆海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接入公共再生水管网,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询问笔录等材料作为证据。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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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