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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2018年5月4日,宋怀文在昌平区回龙观镇朱辛庄菜市场东北侧提供洗车服务未安装循环水设施。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等材料作为证据。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作出罚款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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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